在職人才引進業務和在深社保關系有很大的關聯與要求。
在職人才引進,指的就是非應屆,非留學,年齡45周歲以下,符合深圳入戶條件的人才。
這一類人才是深圳每年引進幾十萬人才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這一類人才辦理深圳戶口都繞不開深圳社保這一關。因為從一定程度上,在深社保也代表了在深勞動關系,是屬于對深圳有建設,有貢獻的人才。
在職人才引進大體上分為兩種,一種是積分制,一種是核準制。這個不是政策細分出來的,而是引進人才里的廣義上普遍分類。
一,積分制社保要求:
積分制就是指按照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這一類社保積分是按照每12個月進行積分的。養老保險12個月積3分,工傷險12個月積1分,醫療險12個月積1分,生育險12個月積1分,失業險12個月積1分。但是社保上限為30分。申辦之日前于深圳有連續社保狀態即可,具體連續時間根據窗口要求和申報方式不同會有差距,一般個人申報連續7個月,單位申報連續2個月。
二,核準制社保要求: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這一類社保不需要積分,只要在申辦之日前于深圳有連續社保狀態即可,具體連續時間根據窗口要求和申報方式不同會有差距,一般個人申報連續7個月,單位申報連續2個月。
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于社保單位一直處于一個嚴查的標準,代繳,人力資源代繳,空掛等行為都是有一定信用風險的。對于社保單位也是有很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