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向勞務派遣機構即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招聘工作人員3名(要求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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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通過公開招聘的形式進行,包括信息發布、報名、考試(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六個程序。縣總工會、縣人社局、縣紀委監察委派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2019年8月20日在汝南縣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和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http://szsgsf.com)等至少3個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及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報名費用為30元/人。
報考者于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間到汝南縣總工會(汝南縣辦公新區2號樓3樓2317室)現場報名、繳費并填寫《汝南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報名咨詢電話:0396-3338577
政策咨詢電話:0396-8022440
2.報考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于報名當天現場進行,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一份(學信網查詢并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紅底彩照4張。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需提供有人事權限的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的,查實后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3.領取面試通知單
請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9年8月29日8︰30至17︰30到汝南縣總工會(汝南縣辦公新區2號樓3樓2317室)領取面試通知單。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并通過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等網站查詢通知信息。因錯過時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2019年8月30日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3.考生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2019年9月2日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公布。
(四)體檢
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體檢。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等網站公布。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有棄權人員時,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國人廳發〔2007〕37號)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及考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進行3-5天公示。
(六)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錄取人員至用人單位工作。
六、崗位待遇
(一)錄取人員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為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400元/月(均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錄取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個人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各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后續簽勞動合同。
七、監督管理
(一)各用人單位負責錄取人員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撥付相關費用。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汝南縣總工會和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