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招聘工作人員2名。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6.本科及以上學歷,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年齡18周歲-35周歲(1988年10月后出生至2005年10月前出生);
7.不限專業,計算機專業優先考慮;
8.汝南縣所轄戶籍以及在汝南長期居住并取得暫住證的非汝南籍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途徑
通過在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公眾號、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官網(新錦程集團http://szsgsf.com/)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考報名費30元/人。
1.網上報名
(1)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應聘者應于2023年10月26日9:00-2023年10月28日17:00登陸http://zmdjc.pinge360.com進行注冊報名。應聘人員在招聘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http://zmdjc.pinge360.com,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基本信息,同時應提供下列資料(若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學籍驗證報告、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⑥必須能真實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
(2)報考資格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后及時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以提交報名申請后登錄原報名網站,及時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2、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10月29日9:00-17:00,請考生在此時間段隨時查閱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30日9:00-17:00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可自行打印報名表。
(三)面試
????面試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考試結束之后,根據考生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與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實際情況,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和政審。應試人員最終通過體檢、政審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六)公示聘用
對于擬聘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用工手續。
(七)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錄取人員至用人單位工作。
五、崗位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受聘人員建立用工關系,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派遣合同,經費由縣財政列支,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錄取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用人單位負責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用人單位對錄取人員進行管理,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汝南縣民政局、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及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6-3790115(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