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自愿、擇優”的原則,通過向勞務派遣機構即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購買服務性崗位的方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特崗護理
招聘人數:3名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勞精神;
4、高中及以上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
5、年齡18-50周歲(2005年1月1日前出生--1973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軍人優先錄取,有特崗護理證書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途徑
通過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公眾號(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和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官網(新錦程集團http://szsgsf.com/)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考報名費30元/人。
1.網上報名
(1)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應聘者應于2023年3月3日8:30-2023年3月5日17:00登陸http://zmdjc.pinge360.com進行注冊報名。應聘人員在招聘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http://zmdjc.pinge360.com,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基本信息,同時應提供下列資料(若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學籍驗證報告、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⑥必須能真實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
(2)報考資格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后及時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后登錄原報名網站,及時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學籍驗證報告、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3月6日9:00-17:00,請考生在此時間段隨時查閱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7日8:00-12:00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
(三)面試
1、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2、考生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3、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4、考生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通過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公眾號(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和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官網(新錦程集團http://szsgsf.com/)等統一公示。
(四)體檢
考試結束之后,根據考生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與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實際情況,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和政審。應試人員最終通過體檢、政審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六)公示聘用
對于擬聘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用工手續。
(七)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錄取人員至用人單位工作。
五、崗位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受聘人員建立用工關系,依法簽訂合同,經費由財政列支,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錄取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用人單位負責日常考勤、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用人單位對錄取人員進行管理,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具體崗位要求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用人單位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可按崗位要求優先錄取。
本實施方案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6-3790115(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人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