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管理坪山、坑梓兩個街道辦事處,全面負責坪山新區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管理、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按正局級建制。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研究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轄區開發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以及重大投資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廣東深圳出口加工區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轄區招商引資、產業規劃和入區企業管理、服務。
五、參與編制轄區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協調落實編制法定圖則以下層次的城市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
六、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轄區內的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含綜合行政執法)、環境保護等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征地拆遷及補償安置等工作。
八、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轄區內各項行政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包括財政、教育、科學技術、農林、水務、文化、衛生、體育、人事、機構編制、勞動、民政、安全生產、公安、民族宗教、司法行政、監察、人民武裝、計劃生育等。
九、負責轄區內的黨群工作。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